北京保安公司注册流程事项:
(一)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
(二)依法设立并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的验资证明为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法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相关文件;
(三)拟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具有5年以上军事、公安、保安、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治安治安管理工作经历,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
(四)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相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资格证书
(六)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保安管理制度等材料;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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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
企业名称 北京某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成立日期 2021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组织机构代码 MA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属行业 居民服务业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
经营范围 门卫、巡逻、守护;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清洁服务;家庭服务(限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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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武装警卫押运服务机构,除向区、市公安机关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出资为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
(3)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的警卫和押运人员的材料;
(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和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
(五)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储存设施材料。
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加武装押运服务的,无需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