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811634736

国家局集团公司转让 无地域控股公司收购过户

发布日期 :2023-08-29 15:14访问:2次发布IP:121.69.26.18编号:5706841
品牌:
工商注册
分 类
工商代办
单 价
电议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010-56221297
手机
13811634736
Email
2830208595@qq.com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国家局集团公司转让 无地域控股公司收购过户
一、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的区别:

1、保险代理公司是受保险公司委托招揽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机构。代理公司收取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获得手续费。

2、保险经纪公司是受客户委托安排客户要求的保险事宜,经纪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去寻找适合客户的保险公司,并将客户交纳的保险费交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获得佣金。

3、简单说代理公司代表保险公司展业,经纪公司代表投标人或被保险人投保。投保人将保费交给代理公司即视同交给保险公司, 即使保险公司尚未收到保险费,也要承担保险责任。相反,投保人将保费交给经纪人,若保险公司未收到,则发生保险事故由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u=1671437822,4240524771&fm=27&gp=0_副本

二、北京保险经纪公司办理要求和条件:
1、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经纪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2、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保险经纪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经纪”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4、保险经纪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经纪业务:
(1)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公司以及办理投保手续;
(2)协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索赔;
(3)再保险经纪业务;
(4)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者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5)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就设立申请事宜向深圳保监局请示。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投资保险经纪机构,如果股份达到或超过25%,不属深圳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设立申请。
6、申请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向深圳保监局申请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禁止开展保险经纪相关业务。
-

三、如何申请保险经纪许可证延期业务:
1、保险经纪公司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在保险经纪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深圳保监局申请延续。
2、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中国保监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保险经纪公司前3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并作出是否批准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决定。
3、保险经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保监局将不予延续许可证有效期:
(1)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延续;
(2)不再符合《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除第七条项以外关于公司设立的条件;
(3)内部管理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4)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未得到有效整改;
(5)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
转让北京保险代理公司 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转让


相关产品
 
相关分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北京新曙光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西区12号楼20层2002室
  • 电话:010-56221297
  • 手机:13811634736
  • 联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