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文物商店新审批以及注册方式汇总
北京新设立文物商店具体办理流程哪些
成立文物商店时间及文博专家调转条件
怎么开办文物商店新注册条件和步骤
北京市文物商店新注册成立流程须知
办理文物商店条件汇总提供文博专家要求
一、文物商店工作条例:
1.文物商店是国家设立的文物机构,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商业手段收集和保护散落在社会上的文物,为博物馆(所)和有关科研部门提供藏品和资料,并把完成这一任务作为检验文物商店业绩的重要标尺。同时将一般不需要国家收藏的文物投放市场,满足国内文物爱好者的需求,或者为国家创造更高的外汇收入。
2.地方文物商店在行政上受地方文物(文化)主管部门领导。各省、市、自治区文物商店在业务上接受中国文物商店总公司的指导,对所辖地区的文物商店和文物收购站实行管理或业务指导。
3.文物商店应严格执行政策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文物商店的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模范遵守文物工作人员守则。
4.文物商店购买的符合收藏标准的文物,应优先提供给博物馆(所)。适合对外销售的文物要坚持“少外汇,细水长流”的原则,只能零售,不能批发。
5.设立不对外销售的地市级文物商店或收购站,必须经省、自治区文物(文化)部门批准,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凡设立国外销售网点,应经省、自治区文物(文化)主管部门同意,报国家文物局批准。
6.文物商店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机构。为了严格管理系统,必须分别设置业务采集、存储和销售三个部门。
7.文物商店应树立正确的管理作风,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执行增收节支政策。
8.文物商店不同于一般的商家。为保护流散在社会上的文物,开展正常的收购业务,应通过适当方式保证流动资金。资金来源要么提交当地财政和行政部门拨款,要么从销售利润中扣除。
9.对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文物商店,其职工的工资、福利、奖金、医疗等物质待遇可参照当地企业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方案,经当地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文物商店公司注册要求:
1. 人员要求:5名文博专家(需要是博物馆退休的专家);
2. 资金要求:注册资本200万以上(需要实缴);
3. 地址要求:须有实际经营场所,必须要的设备设施;
4. 其他要求:有相关符合条件的文件及经营条件;
三、文物商店公司办理说明:
文物商店主要是对经营文物购销公司主体的统称,作为文物商店而言,想依法进行文物销售活动,均需在业务开展前按要求进行“文物经营许可证”或“文物商店设立批复”办理,成功申办文物经营资质的文物商店才可以开展对于的业务活动。